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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九次会议

 【发布日期:2017-12-29】 【字号: 】  【关闭此页


1228日,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九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伊林主持会议,副主任李毅、彭学松、吴志君、李勇、刘平,秘书长罗强及委员共32人出席会议。

会上,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杨硕宣读了市人民政府市长邹瑾提请的任免议案并作说明,市监察委员会主任黎明宣读了其提请的任职议案并作说明,拟任命人员作了任职承诺。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议案。会上,新任命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李伊林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

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青衣江流域(雅安段)水环境保护条例(草案)》议案的说明、市人大常委会城环资工委对《青衣江流域(雅安段)水环境保护条例(草案)》的审查意见,书面听取了关于撤销雅安市监察局有关事宜的报告。表决决定《青衣江流域(雅安段)水环境保护条例(草案)》列入以后常委会会议继续审议。

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祝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孝勇,市级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市人大专门委员会委员、常委会办事工作部门负责人,各县(区)人大常委会主要负责同志,2名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市政协副主席韩冰应邀列席会议。

随后,李伊林还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对新任命人员进行了集体谈话。(办公室、雅安日报)